五一〇所通过总装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
来源:本站    时间:2007-11-22    点击数:
    空装科订部组织空军驻西安地区军事代表局、空军驻成都地区军事代表局、空军驻甘肃地区军代表室、二炮驻兰州地区军代表室等部门参加,于11月19日对五一〇所进行了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审查组共审查了所办公室、科研质量处、条件保障处、人力资源处、财务处、审计条法处、保卫保密处等7个部门。审查范围覆盖了国军标GJB5713-2006《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要求》的法人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质量管理水平和质量保证能力、财务资金状况、企业经营信誉、保密资格等方面的37个要素;并按GJB9001A-2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要求,抽样审查了产品研发和生产现场。
    审查组认定: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五院五一○研究所提供的装备承制资格申报资料真实可信,符合标准要求。具备与申请装备承制资格相适应的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人力资源、基础设施及专业技术能力、科研生产条件与承担的任务相适应,满足申报产品的研制、生产和服务的需要。具备与申请承担任务相当的质量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保证能力。具有与申请承担任务相适宜的资金规模。严格执行各项税务政策,纳税手续齐全。具有满足申请承担军工产品科研生产任务的保密等级。该所员工国防和军工意识较强,能贯彻以顾客为关注焦点质量管理原则,自觉落实国家和军队有关军工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要求,主动接受军方实施的各种质量监督和检查,审查中未发现其它有违《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规范》的事项。
    审查组一致认为,五一〇所具备申报装备承制单位的资质,建议立即申报。这次装备承制单位资格的取得,是五一〇所发展进程中的又一次跨越,也是五一〇所立足航天,面向军工,大力开拓武器装备市场的重大成功。 (王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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